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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01-0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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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市委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下,市委编办紧紧围绕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法治化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依法行政和法治型机关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今年以来,我办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使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各科关于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2.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法治思维为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建设的学习理解,将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和自学,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体学习,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水平。二是深入学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重大意义、紧扣中心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责任担当到位、贯彻落实到位、融入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组织2次参与法宣在线考试,对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进行了闭卷答题,增强了机关干部法治思维。

3.做好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做好4月15日《国家安全法》的普法宣传,同时就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保密局进行了报告,通过在全体党员干部之间的广泛宣传,进一步促进深度普法。二是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发挥QQ、微信等新媒体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形成全办上下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4.坚持职责法定,确保权责一致   在确定部门职责任务过程中,我办始终坚持职责法定化原则,以机构编制“三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组织开展部门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大排查,指导部门健全完善部门权责清单,让部门承担的责任与其所拥有的权利相一致,推进部门职能职责法定化。

5.强化制约监督,化解社会矛盾我办设有“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站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反映问题2件,市审计局移交问题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

6.巩固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强化机构运行保障一是强化市县信访接待服务保障和综治维稳体制机制保障,在市县两级同步设立信访接待中心,设立市县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实行实体化运行,构建起纵向到底的综治体系。二是全市深化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镇级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镇级改革试点基础上,结合优化提升“四个一”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整合下沉基层执法力量,在镇级统一设置综合执法办公室,制定了执法事权下沉的具体措施和事项清单,形成了基层“一支队伍综合执法”的体制。三是积极支持网络安全工作。为市委网信办增设了1名副主任职数,同时给市网络信息中心(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市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核增5名事业编制,并将网络安全和数字经济科更名为网络安全科,为我市网络安全提供了体制机制和人员编制保障。四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其他领域部门综合执法。重新明确了城管和应急综合执法支队职责任务,并制定印发了“三定”,厘清支队与县区大队的执法范围,强化了支队在执法监管、考核培训等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7.提高法治思维,依法履职行政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法治化要求,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带头做起,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系统干部法制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市委编办还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的宣传,认真开展《条例》进党校、进机关等活动,通过《条例》在县区巡展和开展讲座,使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深入人心。在落实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上,印发《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实施办法》,明确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范围,合法合规性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将审查环节划分为“初审、复审、会议决定”,进一步夯实了审查责任,充分显示了合法合规性审查的法规化、关口化。

二、存在问题

1.普法的受众面、普法机制、普法方式和方法仍有待进一步扩大、创新和完善。2.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三、改进措施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论为指导,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用好各类宣传媒介,结合重要时段开展法制宣传,不断强化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2.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紧紧围绕机构编制工作,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工作。坚持以“法治政府”的创建工作为龙头,研究制定严格的标准和实施方案,加强统一领导,监督落实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通过镇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督查有落实、成效有保障。3.采取多途径宣传和进党校培训课堂等方式,持续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始终以两个《条例》为遵循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和服务水平。        

  中共汉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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