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意见。草拟和完善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受理并审批县区、镇(街道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4)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市级机关部门(机构)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机构)的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
(6)管理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以下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7)拟定市级机关各部门、各机构的人员编制分配方法,拟订县区及以下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和政法专项编制分配方案。
(8)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结构比例、经费管理形式等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指导县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9)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组织实施市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0)做好全市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机构编制“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综合掌握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对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11)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联系双重领导、以省管理为主的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定工作。
(12)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市编制系统干部培训和自身建设。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强化“五张清单”管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切实发挥职责,协调推进市编办牵头的各项改革。
3、巩固扩权强镇试点改革成果。
(二)强化管理,推动事业单位改革。
4、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换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
6、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7、强化事业单位管理。
(三)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8、严格落实控编减编。
9、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10、做好信息宣传。
11、加强调研工作。
12、严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13、积极做好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及网上名称审核、挂标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14、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15、加强党风廉洁建设。
16、完成包扶工作。
1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市编办本级(机关)决算。无二级决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汉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16人、机关工勤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合计223.09万元,比去年增加33.94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工作专项经费增加。本年度支出合计219.01万元,比去年增加15.44万元,增长7.58%,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收入合计223.09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去年增加33.94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工作专项经费增加。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合计21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34万元,占比77.77%,比去年同期减少23.2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控制经费开支;项目支出48.67万元,占比22.23%,比去年增加38.7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工作量和经费增加,故支出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合计223.09万元,比去年增加33.94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工作专项经费增加。本年度支出合计219.01万元,比去年增加15.44万元,增长7.58%,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19.01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明细如下:2011001-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70.34万元,占比77.77%;2011002-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67万元,占比22.2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9万元,较上年增加1.79万元,同比增长45.9%,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车减少一辆,由于扶贫任务加重,公车使用频繁,故公车费用增加;接待方面虽然严格按照标准,但2017年中省编办来汉检查、外省单位来汉调研次数增加,全年共计6次22人,其中:中央编办3人、广东汕头市编办6人、省内铜川市编办4人、省编办3次9人,故公务接待开支也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与上年持平,因为2016年与2017年本部门均无出国任务;公务接待费3.59万元,较上年增加1.63万元,增长83.16%,主要是由于本部门虽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接待标准,但2017年中省编办来汉检查、外省单位来汉调研次数增加,故公务接待开支也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因为2016年与2017年均无购置车辆,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0.82%,主要是2017年公车减少一辆,由于扶贫任务加重,公车使用频繁,故公车费用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为0.36万元,较上年增加0.36万元,主要是参加中省组织的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为3.84万元,较上年减少4.39万元,下降53.34%,因2017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相应会议开支减少。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决算当年拨款223.09万元。我办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确保了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7、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9万元,比上年减少45.61万元,下降70.82%,主要是由于本年度专项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另外本部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控制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培训费: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6、公务接待费:指各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