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中、省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意见。草拟和完善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先去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受理并审批县区、镇(街道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四)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市级机关部门(机构)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机构)的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
(六)管理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以下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拟定市级机关各部门、各机构的人员编制分配方法,拟订县区及以下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和政法专项编制分配方案。
(八)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结构比例、经费管理形式等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指导县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九)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组织实施市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做好全市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机构编制“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综合掌握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对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十一)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联系双重领导、以省管理为主的机构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定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市编制系统干部培训和自身建设。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机关科、事业科、监督检查科(市编委督查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在市委编办并对外挂牌。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深学细悟,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国之大者,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全面融入机构编制工作。深刻认识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战略性、权威性,牢固树立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意识,落实归口管理要求,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推动党政机构职能协同高效。按照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组织开展市县党政机关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大排查,评估部门机构改革后运行质效,开展重点部门和领域职能纠纷界定。认真学习贯彻《“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做好“三定”规定规范工作,抓好部门执行“三定”规定情况督查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省委部署,做好全市扶贫工作机构的调整优化等工作。
3.推进镇级管理体制持续优化。深化洋县、西乡、镇巴、留坝4个试点县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奖补差异化发放、驻镇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创新任务落地见效,持续完善改革试点经验,巩固提升改革试点成效。按照省委编办部署,完成全市镇(街道)机构改革任务,将我市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熟经验在新一轮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推广,努力提升改革整体成效。配合完成“四个一”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和执法力量下沉,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持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跟踪督查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做好迎接省级评估验收准备。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市县(区)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查漏补缺工作,巩固提升改革成效。按照省委编办部署,配合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执法队伍组建、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重点任务。认真贯彻省委编办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工作部署,深化全市园区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园区机构设置,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5.持续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扎实开展县(区)事业单位合法合规性审核,建立全市事业单位管理台账,推进规范管理。加大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力度,谋划开展好市级第四期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指导县区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督促事业单位履职尽责,强化公益职能发挥。提升事业单位人才编制“周转池”使用效率,为全市人才引进提供编制保障。
6.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和党政群机关事业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持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完善“不见面、网上办”工作模式,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实地核查和省登记局安排的异地评估打分等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年度报告,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领、变更、注销等工作。
7.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推进《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党校进机关,持续抓好宣传落实。严格执行《市委编委会议事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持续健全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制度,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认真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按时完成报告工作任务。
8.持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坚持机构编制“健身”与“瘦身”相结合,严格落实编制在先、严控总量、控编减编等工作要求,加强机构编制资源挖潜和统筹调配使用,强化对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民生领域等重点工作和公益服务的编制保障。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动态更新完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信息台账,加强数据分析研究和运用,高质量完成2021年统计年报。
9.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扣“三市”目标和打造“四个在汉中”、实施“五大工程”、建设“六个中心”等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系统研究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有效措施。加强机构编制重点领域、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调查研究,努力破解机构编制改革创新和服务保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县(区)委编办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0.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督查检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巡察的配合联动,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对重点行业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全市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区)控编减编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市级部门落实机构编制政策和执行“三定”规定情况审计监督工作。持续抓好机构编制问题台账梳理和整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台账维护、更新和报告工作。
11.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畅通机构编制举报和信访渠道,及时受理“12310”举报及其他机构编制来信来访问题线索,做好问题查处和政策解释,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进程。
12.认真做好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标识管理,规范中文域名注册、续费、网站挂标工作,持续提升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标识管理水平。
13.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全盘接收市委对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市委编办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任务,夯实整改责任,迅速把巡察要求贯彻到位、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对标,将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有效动力,抓细抓常抓实。
14.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整训活动,做精“书香编办.悦享人生”品牌,做优“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评星晋级、追赶超越”活动,巩固“五星支部”创建成果,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1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经常性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改进作风、反对“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日常管理各项制度,营造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6.加强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意识,落实归口管理要求,强化与组织工作协调联动。开展“科级干部讲业务”活动,组织县(区)编办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增强全市机构编制干部业务研究分析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组织执行能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着力锻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机构编制干部队伍。进一步规范机关日常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宣传力度,持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知晓率、支持率。
17.扎实做好驻村联户帮扶、乡村振兴以及综合创建等工作。帮扶灵岩寺村做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持续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帮助灵岩寺村巩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帮扶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创建工作分工责任,配合做好包联路段卫生保洁、创建宣传等相关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18人、机关工勤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3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9.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内有追加经费,2021年年初有上年结转经费;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4.3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9.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内有追加经费,2021年年初有上年结转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3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9.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内有追加经费,2021年年初有上年结转经费;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4.3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9.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内有追加经费,2021年年初有上年结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1.4万元,较上年增加17.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4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3201)235.87万元,较上年增加15.83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物(2013202)3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原因是今年下达科目增加;
(3)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0.52万元,上年初未下达此科目,原因是主要是退休干部的四项费用;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3.08万元,较上年增加2.74万元,原因是2021年缴费比例调整;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8.94万元,上年初未下达此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4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00.5万元,较上年增加23.6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7.39万元,较上年减少7.14万元,原因是厉行节俭,控制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52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原因是今年退休人员四项费用列入年初预算;
资本性支出(310)3.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2021年购置办公设备。
(2)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XX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00.5万元,较上年增加23.6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7.39万元,较上年减少7.14万元,原因是厉行节俭,控制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0.52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原因是今年退休人员四项费用列入年初预算;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3.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2021年购置办公设备。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4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1.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略微增加。其中:因公出国费用为0,2020年和2021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3.4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原因是控制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5.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公车费用略微增加;2020年和2021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会议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同比减少24%,主要是因为控制会议经费开支。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为0,比上年减少4万元(减少100%),原因是本年无培训计划安排。
2021年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1.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6.19万元,较上年减少3.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
3.核定编制:指确定机关、事业单位或者某地区一定类别人员编制的总员额。
4.在编人员:指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经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部门批准,列入编制管理的人员。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