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意见。草拟和完善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受理并审批县区、镇(街道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4)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市级机关部门(机构)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机构)的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
(6)管理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以下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7)拟定市级机关各部门、各机构的人员编制分配方法,拟订县区及以下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和政法专项编制分配方案。
(8)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结构比例、经费管理形式等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指导县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9)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组织实施市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市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精简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安排,再次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66项,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由322项减少到32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0项。同时,对保留的250项行政许可项目逐一再次进行审查,提出进一步精简意见;对70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全面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并根据精简清理结果,修改形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5版)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激发市场活力成效初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布后,以市政府文件对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规范审批行为作出安排,公布了监督电话、电子邮箱、信函地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同时,将办理频率高、关联性强的事项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市编办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深入到市级部门及各县区,就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联合检查,以专项检查促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使行政审批环节更少、流程更优化,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激发市场活力的效果初步显现。
三是积极承接落实中省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再结硕果。按照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135号、陕政办发〔2015〕14号)等文件精神,先后分3批次取消和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70项,其中:取消22项、下放110项、调整管理方式7项、改为后置审批31项,实现与中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无缝对接。
四是市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全面推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全省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形成了我市关于推行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于10月初印发实施,正式启动我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为更好推动此项工作,我办于11月6日举办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对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及各县区编办100余人,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要求、范围、任务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培训,并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时间节点,今年年底前完成各部门上报清单的初审,确保2016年6月底前确定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是承担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工作推进有力。5月12日,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办迅速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并于5月19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对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六项改革任务做了进一步明确。同时,为确保各项改革协同推进,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成立汉中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及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收费清理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教科文卫体改革6个专题组,我办承担了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工作并牵头负责行政审批改革专题小组工作任务。自7月初协调小组成立以来,我办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先后完成了我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拟定印发、填报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各类报表、协调召开我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会议和组织接待省简政放权督查组来检查等工作,并形成全市推进职能转变工作向省上的汇报材料,受到省、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肯定。
2.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已如期完成
一是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今年以来,市编办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报省待批的过程中,不等不靠,按照市政府机构改革和统筹推进党群机构改革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推进。首先,完成了精简行政编制和内设机构工作任务。按10%的比例精简市直机关单位编制234名,其中行政编制141名、事业编制29名、政法专项编制64名;精简行政机构4个、处级领导职数11名,各部门至少精简内设机构1个。其次,总体完成了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工作。截止目前,除涉及改革的卫计局、民政局(民宗局)等个别部门外,市级党政群机关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机构、派出机构的“三定”规定已全部印发,市级党政群机构改革主要任务已经完成。第三,完成了涉改部门职责调整、机构整合任务。6月中旬,省委、省政府批复《汉中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陕办字〔2015〕49号)后,市编办迅速草拟文件将市政府涉改部门的机构职能事项调整到位,包括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整合到市民政局、将市粮食局调整为市发改委内设机构、将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调整为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将原设在市外事侨务办的市侨联调整为设在市委统战部等。
二是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正在抓紧实施。2014年12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及时批准印发了各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并同步安排党群机关按10%精简编制和重新“三定”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进展迅速。目前,全市11个县区已全部召开改革动员会,截止目前已有3个县全面完成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以及镇村综合改革工作,其他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力争今年11月底前各县区完成改革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镇级机构改革。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市政府印发后,各县区积极贯彻落实。市编办针对镇级机构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研究答复、跟踪指导,明确除公安派出所(含森林公安派出所)、法庭外,其他驻镇机构原则上交由各镇管理,实现重心下移扩权强镇的要求。目前,各县区镇(街道办)正在按“五办二站一所”模式和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三农”职责的要求设置机构、调整编制、重新拟定“三定”规定。
四是省级重点示范镇改革取得突破。按照省上关于重点示范镇改革的精神,结合实际,形成我市关于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印发各县区,全面推行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3.事业单位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编办印发的市县事业单位分类参考目录,市县两级编办已初步完成市县镇三级4266个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其中市本级340个、县区级3216个、镇级710个,市本级确定1个行政类事业单位已经省上批复同意,县区级没有行政类事业单位,镇级没有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今年3月上旬,汉中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报告已报送省编办,标志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第一步清理规范、第二步分类已经完成。
二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和网上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事业单位登记制度改革精神,对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各县区登记管理机关共300余人举办了专题业务培训,全面安排部署全市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和网上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按改革要求完成2060个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已全部实行网上登记。同时,根据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安排,完成了对延安市市本级335个事业单位开展年度报告网上登记公示后的逐项评估打分工作。
4.机构编制管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一是控编减编实现了年度总量控制工作目标。2014年以来,市编办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坚持机构编制省市两级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上报的机构编制变更事项从严把关,凡设立依据不充分、现实作用不明显、针对性不强的事项一律不予研究,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机构编制变更事项,按照“减一增一”、“减二增一”的办法予以解决,所需编制在总量内调剂。同时,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盘活机构编制存量,结合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多渠道落实控编减编措施。截止目前,全市编制总数与实有人员数相比2012年基数均有减少,实现了“编制数在2012年底年报数为依据的基础上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
二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进展良好。按照中省关于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基础数据,确保了实名制系统正常运行。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实名制数据库的信息实行共享,有力提升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水平。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挂标工作推进顺利。目前,全市已申请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2143个,占现有单位58.55%以上。审核通过挂标网站336个(其中党政群机关194个,事业单位142个),总体进展良好。
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制机制保障作用明显。在抓好重点工作推进的同时,我们着眼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成立了全市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规范了相关部门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提出了建立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储备机制等创新办法,参与了卫生、文化、教育体制及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工作。继续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及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上编减编及统一招录、安置的核编工作,不断完善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加强单位人员管理的协调配合机制。
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措施得力。将《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黄页单及《陕西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列入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分送市、县区所有县级以上领导圈阅。开展全市违规设置机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个别县区发生的违规设置机构情况进行查处整改,再次强调贯彻落实控编减编、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工作要求,畅通机构编制(0916)12310违纪举报电话,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5.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市编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5月份开始,重点把握坚持学习、专题党课、专题研讨、党日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整改等六个方面,将专题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我办通过日常学习、党课讲座、会议研讨、观看电影等形式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使每个领导干部将“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三严三实”活动,在专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二是机关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加强学习,准确掌握中、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干部改革创新的理论素养。改变工作方法,缩短办文期限,提高办文质量,进一步优化工作效率,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谋划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厉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凝心聚力,着力打造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团结、精干、高效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及时更新汉中市编办政务网、“汉中机构”腾讯微博,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发表通讯稿件数十篇,通过强化宣传调研,进一步营造市县编办学习、思考、创新的氛围,进一步营造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机构编制工作的氛围。
三是包村扶贫成效显著。我办包扶略阳县兴州街道办灵岩寺村,遵循“工作队不撤、人员不换、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每名县级干部结对3户、科级以下人员结对1户登门认亲、结对帮扶,并派一名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脱离原工作岗位,全面参与灵岩寺村村务、党务工作,谋划产业、项目建设。目前,已协调劝溪沟河堤、劝溪沟漫水桥、闪家坪5公里环山路三个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灵岩寺村的基础设施,为全村如期脱贫致富提供有力支撑。
三:部门或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级别:正县级
2、编制情况:核定行政编制16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
3、在职情况:截止2015年底,在职实有14人
4、现有车辆情况:1辆
四、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1、上年结余结转情况:2014年结转结余1.48万元。
2、本年收入情况:本年收入2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5万元。
3、本年总支出206.8万元,内容包括:基本支出201.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1.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00万元;项目支出5.0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4、本年结余结转情况
2015年结余23.4万元。
5、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及增减情况说明:
2015年度部门“三公经费”为12.32万元,较之上年减少20.62万元;
2015年度会议费为2.12万元,较之上年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各项改革会议数量增加;
2015年度培训费为150元,较之上年减少50元。
五、附表如下(四张):
1、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http://www.hzsjgbz.gov.cn/images/file/201611/2016111517048962896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