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下,市委编办紧紧围绕全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化综合工作和管理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办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积极对照《汉中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使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法治思维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建设的学习理解,我办将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列入中心组及党员干部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和自学,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三是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全面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纪律规定,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加强《民法典》等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邀请专家到单位解读《民法典》的要义和变化,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的法治思维,提升了本单位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准确把握重大意义、紧扣中心,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责任担当到位、贯彻落实到位、融入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普法责任,推进“七五”普法
一是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广泛宣传,促进深度普法。二是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发挥QQ、微信等新媒体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形成全办上下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三是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要求完成每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办实际列出学习计划。四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坚持职责法定,确保权责一致
在确定部门职责任务过程中,我办始终坚持职责法定化原则,以机构编制“三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应权力清单,坚持权责一致,让部门承担的责任与其所拥有的权利相一致,推进部门职能职责法定化。
(五)强化制约监督,化解社会矛盾
我办设有“12310”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站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年没有收到投诉案件,也没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
(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强化机构运行保障
一是会同市委政法委、组织部在汉台、城固、留坝三个县(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四个一”创新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着力构建“一个平台承载、一张网络连接、一支队伍落实、一套机制保障”的“四个一”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实现为民服务精细化、执法监管集约化、社会治理系统化,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二是研究设立了市、县(区)、镇(街道)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并明确了相应规格、编制及领导职数,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满足综治信息建设目标,强化基层法制宣传,维稳工作和提高基层服务群众水平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三是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通过整合执法职责,优化机构设置,解决了分散执法、多头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加强了执法力量。同时厘清了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队伍和镇(街道)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界定,建立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行政执法体系,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四是开展基层司法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设立镇(街道)司法所,由过去的镇(街道)管理统一调整为县区司法局派出机构,核定专门编制,明确机构为副科级,明确县级和镇(街道)的管理职责。
(七)提高法治思维,依法履职行政
全办高度重视,从班子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带头做起,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全市编办系统购买由省委编办编撰的《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汇编》,使编办系统干部法制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建造一支懂法守法、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同时,还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的宣传,认真开展《条例》进党校、进机关等活动,通过《条例》在县区巡展和开展讲座使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深入人心。在落实法制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中,我办将编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汉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汉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并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经市委办公室法规科审核,并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进行备案,最后以两办文件进行发文。
三、存在问题
(一)普法的受众面、普法机制、普法方式和方法仍有待进一步扩大、创新和完善。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四、改进措施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以“七五”普法为契机,不断强化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二)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机构编制工作,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工作。坚持以“法治政府”的创建工作为龙头,研究制定严格的标准和实施方案,加强统一领导,机构责任落实,切实做到活动有计划、工作有部署、督查有落实、成效有保障。
(三)采取多途径宣传和进党校培训课堂等方式,持续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的宣传贯彻,始终把《条例》作为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的重要法治保障。